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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乌兰察布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征集时间:2024-09-28— 2024-10-15 作者: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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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办人口发2021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12号)要求,接续2016年《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实施方案》(乌卫计通字2016157号)的工作任务,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科起草了《乌兰察布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通过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474-8303180

邮箱:wlcbwjwjtk@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卫生健康综合大楼319室

邮编0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乌兰察布市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管理办法 (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结果反馈

2024年9月28日,《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乌兰察布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0月15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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