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乌兰察布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通过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信件至: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卫生健康综合大楼411室。邮编0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方案》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