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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乌兰察布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征集时间:2023-05-15— 2023-05-22 作者: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乌兰察布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废止,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市卫健委重新草拟了《乌兰察布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信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我委。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8303173(传真)

发送至:wlcbyyfbwtzzbgs@126.com

信函: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卫生健康综合大楼411室。邮编0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方案》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卫生健康综合大楼509室,邮编:012000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乌兰察布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结果反馈

2023年5月15日,《关于征求《乌兰察布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05月22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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