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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09 09:00 作者: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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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监督举报范围

涉嫌违反国家和本自治区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卫生、消毒产品安全和医疗执业、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联系方式

中医药领域:8303190

妇幼保健领域:8303161

医疗卫生领域:8303177

公共场所卫生领域:8303166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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