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27 11:28 作者:卫健委实施管理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专医院:

  为深刻汲取2023年2月22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2023年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曾益新副主任指出本次安全生产重点排查六个方面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中下旬开始,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主管的原则,包括所有公立、民营医疗机构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卫生健康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排查整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深入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紧盯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任务,逐级签订岗位责任书等情况。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年度述职报告中落实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班子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情况。

  (二)深入检查制度措施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基本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整改、事故报告、重点部门人员设备管理等)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

  (三)深入排查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薄弱环节。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楼、住院楼、实验楼、自建房、临建房、自管住宅、集体宿舍、食堂、中控室、配电室、药房、放射科、危险化学品库、氧气站、自行车棚、消防通道、地下空间、施工场地等重点区域、场所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以及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维护、电气化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等情况。特别注意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建设的临时核酸检测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涉疫场所,临时架设的电路等,都存在安全隐患,也要注意排查。

  (四)严肃排查整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问题。要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装修改造、动火动焊作业或冒险作业行为,以及危险作业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接受安全培训、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具并做好防护措施等情况。

  (五)盯牢外包外租等第三方安全管理。检查各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监管责任,对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排查,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检查建设、改造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外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资质情况,是否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是否给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冒险作业或者强迫冒险作业行为。

  (六)密切关注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各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以及落实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开展全员针对性培训等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情况,接受培训覆盖情况、培训合格率情况、工作人员对消防常识、火灾应对基本知识掌握和组织人员疏散技能熟练情况。对本单位和本岗位工作中的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熟悉预防火灾的措施,熟练火灾的扑救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疏散方法,能够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会组织逃生和疏散病患及陪护人员情况;落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物防、技防、人防投入情况和消防设施的维护、运转情况。

  二、覆盖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范围包括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委直属各单位,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大型医疗机构。本次大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和整改。从4月23日开始,至5月13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自即日起,开启为期20天的全面自查和整改,重点对前期部署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认真整改。各旗县市区卫健委要结合实际部署本地区大检查工作,可以联合属地应急、消防等部门或组织专家等方式,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所属单位开展抽查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强化督查。

  (二)市卫健委重点检查。自查整改结束后,市卫健委将联合市消防支队对委直属各单位、医专附院、各旗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

  三、检查方法

  请各旗县市区卫健委严格按照要求,既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也要检查实际运行情况,确保关键检查内容准确到位;要重点复核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跟踪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深入一线,确保查实况、摸实情;检查完成后,现场填写台账,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能迅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和北京市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们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各地各单位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组,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细致查,全面做好自查自改和自我提高。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抽查复查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依法依纪倒查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旗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各单位,医专附院于2023年5月13日前,将自查整改台账报送市卫健委。

  联系人:金伟强

  联系电话:0474-8303182,15335593223

  邮  箱:wlcbswjw@.com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