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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学习强国”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30 17:23 作者: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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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党工委属各党委、党总支(支部):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经行业党工委研究,决定对系统内“学习强国”学习总积分前50名(截止3月20日)、2022年度积分前50名、4个优秀管理组进行表彰(名单见附件)。希望全体党员以这些同志为榜样,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认真主动自学,各支部要积极组织促学,强化支部党员理论武装,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

  特此通知。

 

 

中共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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