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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来源: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8 15:44 作者: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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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各单位、医专附院、精神康复医院:

  现将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行业
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2023年全市党员教育重点培训示范班计划》(乌组办字〔2023〕77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任务目标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基本原则,适应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教育培训效果更佳显著,实现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

二、班次安排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行业党工委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

培训时间、地点:五月份、为期五天,市域外;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人数:60人左右;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务工作能力等上级规定学习内容。

(二)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培训对象: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市第四医院、医专附院、精神康复医院、各旗县市区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

培训时间、地点:八月份、为期三天,宏星院教育培训机构;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人数:50人左右;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医德医风教育、党务工作能力等上级规定学习内容。

(三)发展对象培训班。

培训对象:行业党工委直属基层党支部2023年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地点:六月份、为期两天,委机关;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人数:22人;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上级规定学习内容。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培训对象:系统内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时间、地点:十月份,为期两天;委机关;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人数:40人左右;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上级规定学习内容。

(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示范班。

培训对象:委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培训时间、地点:九月份、为期三天,市委党校;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培训人数:50人左右;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相关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培训计划,行业党工委将举办一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示范班,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疾控中心党委需另行再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兜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率。集中培训要实行“培训+考学”的形式,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员进行考试,检验培训效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二是确保学风端正,严格培训管理。教育培训要加强管理,坚持节约办班的原则,严格经费预算,加强学风建设。培训内容坚持管长远、促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难题、提高能力。各单位要在学员参训前及时进行纪律提醒、明确纪律要求。行业党工委将学习培训、集中教育情况和考核结果记入学员考核档案,对学习不认真、测试不合格的党员予以退训或及时补训。参训学员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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